导读
上交所近日下发关于对中创物流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经查明,2019年4月16日,公司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募集资...
上交所近日下发关于对中创物流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经查明,2019年4月16日,公司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募集资金净额19亿元,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披露股票发行结果公告,前述募集资金到账。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其中53亿元用于沿海运输集散两用船舶购置项目,51554万元用于物流信息化建设项目,上述项目的计划使用周期均为3年,公司2019年4月上市,上述项目应当于2022年4月建设完毕。
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披露公告称,拟将前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26年3月。公司在募投项目到期后未及时披露募投项目未按期完成建设的情况,也未履行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应审议程序,迟至2024年3月,上述项目延期方经相应决策程序审议通过。
公司未及时就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风险提示不充分,可能影响投资者预期。其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时任董事会秘书楚旭日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决定对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楚旭日予以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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