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4月12日公布批复,批准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关闭呼和浩特分行。自收到批复之日起,该行呼和浩特分行应当停止一切...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4月12日公布批复,批准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关闭呼和浩特分行。自收到批复之日起,该行呼和浩特分行应当停止一切经营活动,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交回金融许可证,并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
文章转载自:界面新闻网 非本站原创
2024-04-12 16:03:01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4月12日公布批复,批准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关闭呼和浩特分行。自收到批复之日起,该行呼和浩特分行应当停止一切经营活动,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交回金融许可证,并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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