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消息,3月22日,贵州省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对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进行调整优化。具体如下:
一、提高新市民、青年人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倍数至20倍。时限:在首次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内;条件: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在毕节市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20倍(普通缴存职工计算倍数为15倍)。
二、继续实施差异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政策。继续实施在七星关区购买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双职工缴存家庭60万元、单职工缴存家庭50万元,在其他县(市、区)购买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双职工缴存家庭50万元、单职工缴存家庭40万元。
三、继续实施“又提又贷”政策。继续实施在毕节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缴存职工,同一套住房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首付款)的同时,也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继续实施对多孩家庭优惠政策。继续实施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经卫健部门认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满足贷款条件的最高额度在现行毕节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基础上上浮20%;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为贷款申请人及共同贷款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
五、继续实施对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继续实施市委市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市委组织部认定,引进后3年内在毕节市租房自住的,租房提取金额在现行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最高额度的基础上上浮20%;引进后3年内在毕节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在现行毕节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基础上上浮20%,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为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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