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快讯:发改委征求意见:对于优质企业申请办理外债审核登记,实行专项审核,适当简化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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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消息,发改委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支持优质企业借用中长期外债 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对于优质企业申请办理外债审核登记,实行专项审核,适当简化相关要求,加快办理流程:

(一)企业可提交包含子公司在内的计划性合并外债额度申请;

(二)申请借用国际商业贷款,暂无法提供已签署贷款协议、仅提供贷款机构意向性文件的,可予“容缺办理”;企业应在首次提取贷款后向我委报送信息时,补充提供相关贷款协议;

(三)申请发行境外债券,暂未确定主承销机构的,可予“容缺办理”;企业应在每笔境外债券发行结束后向我委报送信息时,补充提供主承销机构尽职调查报告和真实性承诺函;

(四)国内信用评级为 AAA 且国际信用评级达到A-及以上的企业,申请材料中的专业机构法律意见,可由企业内部法律或合规部门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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