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骗保犯罪严重危害医保基金安全,损害人民群众医疗保障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今天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了8件依法惩治医保骗保犯罪典型案例。犯罪主体涵盖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医药公司代表、参保人、倒卖医保药品的“药贩子”及国家工作人员等。案例从多个角度反映了医保骗保犯罪的行为手段及社会危害性,表明了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医保骗保犯罪的态度和立场。
发布的典型案例刘某甲、刘某乙、刘某丙诈骗案案情显示,2013年1月至2016年8月间,被告人刘某甲、刘某乙、刘某丙作为天津某民营医院的投资人、实际经营者、利益所得者,组织、领导医院员工,通过虚假宣传、虚开药方、虚增售药、虚假住院等手段空刷医保卡,长期实施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上述人员发展多人作为村级敛卡人或司机,在天津等地进行宣传,以持医保卡到医院看病可以免费治病、免费接送、免费吃饭、免费住院以及出院时获赠药品或者现金等为噱头,吸引大量城乡医保持卡人到医院虚假诊治、住院,通过空刷医保卡方式骗取医保基金。该医院人员通过以上方式骗取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后相关职能的承接转为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共计1亿余元。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甲、刘某乙、刘某丙组织、领导犯罪集团,有组织骗取医保基金,数额特别巨大,性质极为恶劣,社会危害极大,依法从严惩处,分别以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和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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