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快讯:因未及时将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告知公司并予以披露,西藏珠峰控股股东遭上交所通报批评

导读 上交所2月29日对西藏珠峰控股股东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经查明,根据公司于2024年1月13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

上交所2月29日对西藏珠峰控股股东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

经查明,根据公司于2024年1月13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补充公告》,2021年7月13日,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城国际)所持公司全部股份349,663,552股被轮候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325%,塔城国际未将相关情况及时告知公司,直至2024年1月13日,公司才补充披露上述事项。

控股股东所持公司全部股份被司法冻结,关乎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对公司股价和投资者决策可能有重大影响,但控股股东未及时告知公司并予以披露,导致相关信息逾期披露超过两年,信息披露不及时。控股股东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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