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08日快讯:未及时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保力新业绩补偿义务人新中喆遭深交所公开谴责

导读 深交所2月7日向保力新业绩补偿义务人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给予公开谴责处分。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深交所2月7日向保力新业绩补偿义务人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4月19日、2022年4月25日、2023年4月25日出具的审计报告,保力新2020年至2022年度经审计的扣非前后孰低净利润分别为-07亿元、-34亿元、-87亿元,未完成业绩承诺,常德新中喆合计应补偿金额为27亿元。保力新于2023年12月29日披露的《关于业绩补偿承诺履行的进展公告》显示,常德新中喆累计已补偿现金7200万元,尚有55亿元未补偿,未按照已公开披露的协议约定及时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常德新中喆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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