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快讯:原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李玉君受贿案一审宣判

导读 “京法网事”官微消息,1月30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原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李玉君受贿一案,对被...

“京法网事”官微消息,1月30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原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李玉君受贿一案,对被告人李玉君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依法追缴李玉君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文章转载自:界面新闻网 非本站原创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