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1月19日消息,日前,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2024年2月19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13年6月6日至2018年6月12日期间的部分进口A级、C级、CLA、GLE SUV、S级汽车,共计14辆;生产日期在2015年1月14日至2020年8月26日期间的部分国产C级、GLA、GLC SUV汽车,共计36辆。
本次召回属于2021年12月8日发布的《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和国产奔驰汽车》召回活动的扩大召回。
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由于之前经销商的维修过程中可能使用了不正确的粘合剂或其他维修偏差,导致位于前风挡玻璃和全景天窗之间的聚碳酸酯材质天窗前部导轨保护盖板没有被正确粘接,其与车身的粘合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减弱,并导致盖板部分或完全与车辆分离,增加其他道路使用者发生碰撞或受伤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将通过梅赛德斯-奔驰授权经销商,按照正确操作流程并使用正确的粘合剂为受影响车辆免费更换天窗前部导轨保护盖板,以消除安全隐患。
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授权经销商将通过挂号信等方式,通知有关用户召回事宜。用户可以通过座机或手机拨打服务热线:400-818-1188咨询(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日,全天24小时)。此外,也可登录网站www.dpac.org.cn、www.recall.org.cn,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AC),了解更多信息,反映缺陷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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