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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政大学研究生弃读
我校2022级研究生新生(含往年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今年报到的学生)应于2022年8月28日-29日入学报到。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法大发[2021]62号)第五条“新生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于报到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所在二级培养单位请假,并附相关证明,二级培养单位应当在报到日期结束之后,按照学校要求将请假学生的情况汇总后向研究生院备案。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2周。未请假、请假未获批准或者请假逾期不报到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二级培养单位应当在新生报到结束之后,按学校要求将上述学生名单报送研究生院。”的规定,现将陆某某等32名研究生放弃入学资格名单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箱提交书面说明并电话联系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9月21日下午,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回应称,32人是未按时报到的研究生总数,校方基于学籍管理规定时限判定学生是否放弃入学资格。同时,校方将严格按照计划招生,不会因此补录其他考生,校方对学生放弃入学表示“尊重学生的选择”。对于未报到原因,校方工作人员表示并不清楚,如这32名学生有疑问,可以向校研招办提交书面说明,学校会酌情处理。
(来源:人民网)
二、专家解决录而不读应改革招录制度
9月22日,红星新闻采访到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他表示“录而不读”与诚信无关,是考生的正常选择权利,不必对“录而不读”考生义愤填膺,解决“录而不读”问题要改革研究生招生制度。
熊丙奇认为,“录而不读”是考生的选择权利,高校应该尊重学生的选择。至于因“录而不读”带来的招生计划被浪费,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想来读的学生又不能补录的问题,应该通过改革研究生招生制度解决。通过考生和学校双向选择、多次招生、多次录取,提高考生对录取学校的满意度,实现高校招生指标的更优化配置。
熊丙奇同时表示,学生“录而不读”并不代表其不谨慎、不负责任。学生做出这一选择有多方面原因,如选择就业、出国留学,或者对录取学校、专业不满意,或因被从全日制调剂到非全日制等。由于考研只能报考一所学校(专业),不能被录取的学生只有申请调剂,调剂虽然能让部分考研生“上岸”,但他们不一定对调剂的学校满意。考生在接受调剂之后,又决定不报到入学,这也是一个选择的过程。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一行为确实带来了招生指标被浪费的问题。
“解决方案绝不能是约束考生的选择权,而应该是在尊重学生选择权基础上,推进招生录取制度改革。 要进一步提高学生对录取学校的满意度,可以在研究生招生中探索实行申请-审核制。”熊丙奇说。
(来源: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