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浙江省义乌市廿三里街道的便利店老板徐先生(化姓)向红星新闻记者反映称,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求商家下架店内槟榔,不得销售。据徐先生透露,由于歌手傅松因口腔癌去世的事情,近期到其店内购买槟榔
正文摘要:
9月15日,浙江省义乌市廿三里街道的便利店老板徐先生(化姓)向红星新闻记者反映称,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求商家下架店内槟榔,不得销售。据徐先生透露,由于歌手傅松因口腔癌去世的事情,近期到其店内购买槟榔的顾客相比平时要少一些。9月19日下午,某知名槟榔品牌在义乌市的经销商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前几日有多家商户向其询问有关槟榔下架的消息,但他们一直未接到有关部门的上述通知。对此,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向红星新闻记者确认上述通知属实。该工作人员表示,近期上级有关部门要求,“浙江省内的食品经营者不得销售食品包装和标签标识的槟榔制品。”浙江义乌要求下架槟榔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吧。
↑槟榔资料图 图据视觉中国
红星新闻记者|陈怡帆 蓝婧 实习生丨李龙靓
编辑|余冬梅 王禾
2022年9月10日,歌手傅松因口腔癌去世,终年36岁。傅松曾在其社交平台上表示自己的口腔癌系槟榔所致,呼吁大家“珍惜生命,远离槟榔”。因此,“36岁歌手嚼槟榔6年因口腔癌过世”的话题一度登上微博热搜,舆论场中关于禁售槟榔的呼声再起。
9月15日,浙江省义乌市廿三里街道的便利店老板徐先生(化姓)向红星新闻记者反映称,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求商家下架店内槟榔,不得销售。
“市监局的人9月15号下午在微信群里通知:所有便利店销售的槟榔全部下架,不得销售。”徐先生说,他当日刚从槟榔经销商处进了一批货,下午便收到了下架槟榔的通知,暂时不知如何处理店内的槟榔存货。
据徐先生透露,由于歌手傅松因口腔癌去世的事情,近期到其店内购买槟榔的顾客相比平时要少一些。“平时我们这买槟榔比较多的是一些喜欢抽烟的年轻小伙子,大家看到那个新闻可能会有点担心。”
↑当地市监局工作人员在微信群发布的禁售通知 受访者供图
9月19日下午,某知名槟榔品牌在义乌市的经销商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前几日有多家商户向其询问有关槟榔下架的消息,但他们一直未接到有关部门的上述通知。“9月14日公司说暂缓进货,但没想到是这么严重。但如果商家有槟榔卖不掉,我们也会过去帮他收货的。”
对此,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向红星新闻记者确认上述通知属实。该工作人员表示,近期上级有关部门要求,“浙江省内的食品经营者不得销售食品包装和标签标识的槟榔制品。”
“这个通知基本是永久性的,不是说短期(下架)。”该工作人员称,如果之后商家存在销售槟榔的行为,相关部门会对此进行处罚,“现在就是先引导商户对槟榔进行下架处理。”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亦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浙江省是从今年9月初开始下发有关通知,禁止槟榔作为食品销售的。
据该工作人员介绍,2020年最新版的《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取消了食用槟榔的类别,槟榔作为食品的生产许可和监管便缺乏了依据。
红星新闻记者经梳理发现,近年来我国的槟榔监管政策逐渐推进且趋于严格。
公开资料显示,2017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槟榔果列入了一级致癌物;2019年,湖南省槟榔食品行业协会要求湖南所有槟榔生产企业从该年3月7日起停止国内全部广告宣传;2020年,最新版的《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取消了“食用槟榔”的类别;2021年9月17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通知,要求自即日起,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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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户外已全面叫停槟榔广告是怎么回事 槟榔被认定为一级致癌物
大洋网讯 去年广州地铁在部分线路上通过站点语音播报的形式。植入了某槟榔品牌广告,该广告已于去年停止发布。
2003年8月,隶属于世界卫生组织(WHO)的国际癌症研究中心就认定槟榔为一级致癌物,将其与烟草、酒精等致癌物列为同一类。因嚼食槟榔患口腔癌,进而“切脸”保命的案例更令人触目惊心。但是国家、省、市各层面没有相关规定禁止槟榔广告的发布活动。
今年年初,槟榔广告一度“爬”上了广州市公交车和候车亭,也引起部分市民的反感。
广州市政协委员张三宝关注到这些现象,并在今年广州市两会上提出要尽快停止槟榔企业的广告宣传。广州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在回复委员建议时明确表示,今年广州开展了对槟榔广告的清理工作,早在今年3月18日,全市媒体、户外广告均已停止发布槟榔广告。广州也加强了槟榔广告的日常监测,从源头上管控槟榔广告的发布活动。
广州下线槟榔广告两百余个
“当前,广州市高速公路、地铁、公交车、出租车等地方仍然随处可见槟榔广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拿出明确的态度和处理建议。”张三宝认为,广州的槟榔广告呈现“铺天盖地”的趋势,这严重影响了“槟榔致癌”的科普效果。他建议,严格限制槟榔户外广告的发布审批,并且参照香烟做法,在槟榔产品外包装上明显标注“过度食用影响健康”的警示标志。
广州槟榔广告的发布情况同样受到网民的关注,网民们拍下多张在广州公交车身上的槟榔广告。去年也有网民将广州地铁三号线的报站语音录下,并且记录成文字。报站语音以“和成天下提醒您,本次列车终点站为……”的方式,植入了“和成天下”的广告。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广告已于去年停止发布。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接到委员提案后,立即组织开展了对槟榔广告的专项监测工作。截至今年2月初,总共监测到4个品牌的槟榔产品在广州市发布过户外广告,分别是:“口味王”“和成天下”“张新发”和“湘潭铺子”,发布载体主要包括:一汽巴士、新穗巴士部分车辆的车身,以及公交候车亭。
无一例外的是,这些已发布的广告均没有告知消费者槟榔会损害健康的事实,也会造成造成嚼食槟榔的人群向未成年人蔓延。而《广告法》第九条第(六)项、第十条明确广告不得危害人身、财产安全,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
因此广州市市场监管局今年年初约谈了有关媒体单位、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和广告行业协会召开了行政会议,要求各单位暂时停止发布槟榔广告。目前广州已经下线“和成天下”候车亭广告70余个,“湘潭铺子”公交车身广告19个,“张新发”公交车身广告150个,“口味王”公交车身广告100个。截至3月18日,全市媒体、户外广告均已停止发布槟榔广告。
广州将适时推动立法管控槟榔广告发布
为了加强对槟榔广告的监管,广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托总局、省局广告监测系统和市广告监测中心,对省、市属传统媒体和主要的互联网媒介发布槟榔广告的情况开展日常监测,对发现违法违规广告及时叫停、整改。
今年以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共监测食品广告5万条次,暂未发现传统媒体发布槟榔广告。
为了从源头上管控槟榔广告的发布活动,广州市市场监管局表示,会加强对本辖区传统媒体、互联网媒体、户外广告媒体、广告协会等单位的行政指导工作,切实强化广告市场主体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目前《广告法》已经明确规定,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但是针对槟榔却无相关规定。广州市市场监管局表示,下一步将会同有关单位开展调研工作,适时推动相关立法工作,同时进一步会同市文广旅局、市城管局等职能部门,重点加强对槟榔广告发布活动的规范和监管,依法严厉查处违法槟榔广告。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龙锟
[ 编辑: 李 鑫 ]
来源:大洋网
文章转载自:百禾星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