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17.9亿元诉讼未及时披露,远兴能源收深交所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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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关于涉19亿元诉讼未及时披露,远兴能源收深交所监管函这方面的信息是受到的大家的关注度比较高,很多人也是想看看涉19亿元诉讼未及时披露,远兴能源收深交所监管函具体的详情,那么小编今天也是特地在网上收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信息内容来分享给大家,大家感兴趣的话可以接着看下面的文章。

深交所9月7日下发关于对远兴能源的监管函。根据内蒙古证监局下发的《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面检查报告》,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09年12月10日,公司将所持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蒙大矿业”)51%股权转让给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协议约定2009年6月30日之后实际发生的、应当蒙大矿业承担的矿权价款由原股东方承担。转让前,公司持有蒙大矿业85%的股权,转让后,持股比例变更为34%。

2021年1月,乌审旗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乌审旗国资公司”)将蒙大矿业诉至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蒙大矿业补缴采矿权转让价款206亿元。2021年12月30日,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蒙大矿业向乌审旗国资公司支付探矿权转让差额224亿元。

2022年1月17日,蒙大矿业收到一审判决书。诉讼对公司的实际影响金额为19亿元,占公司2020年年末净资产的178%。公司未及时对该诉讼进行披露,亦未在2021年年报中披露,直至2022年4月12日,才披露蒙大矿业涉及诉讼的有关情况和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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