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协发布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办法(试行)过渡期满相关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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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关于中期协发布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办法(试行)过渡期满相关安排这方面的信息是受到的大家的关注度比较高,很多人也是想看看中期协发布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办法(试行)过渡期满相关安排具体的详情,那么小编今天也是特地在网上收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信息内容来分享给大家,大家感兴趣的话可以接着看下面的文章。

中国期货业协会9月5日发布《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办法(试行)》过渡期满相关安排的通知。2022年9月9日过渡期结束后,期货公司不得与不符合《办法》规定的机构居间开展居间合作。因受疫情影响,部分地区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取消,对居间人取得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造成一定的影响。对于过渡期内同时符合部分情形的合作自然人居间,期货公司可根据自身需要延续与其的居间合作,在与其签订居间合同时应当执行《办法》第十一条的要求,居间合作期最长至2022年12月31日。期货公司应严格把关,审慎选择拟延续居间合作的居间人,并督促合作居间人在2022年12月31前取得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期货公司应严格执行《办法》和协会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居间人管理主体责任,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协会将依规采取相应的自律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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