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徽酒:控股股东豫园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19.37亿元转让股份,控制权拟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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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徽酒9月2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豫园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海南豫珠与亚特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陇南科立特分别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豫园股份、海南豫珠将其合计持有的金徽酒股份65938万股(占金徽酒总股本的13%)转让给亚特集团、陇南科立特,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137亿元,对应转让价格为截至8月31日前30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238元/股。其中豫园股份向陇南科立特转让2533万股,占金徽酒总股本的5%;海南豫珠向亚特集团转让40508万股,占金徽酒总股本的8%。

截至公告披露日,豫园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海南豫珠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2,75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亚特集团持有公司股份68,820,6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7%。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亚特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陇南科立特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4,764,4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7%;豫园股份持有公司股份126,814,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豫园股份变更为亚特集团。李明持有亚特集团98%的股权,为亚特集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为巩固亚特集团的控股权,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6个月内,豫园股份将继续减持其持有的公司5%以上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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