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港市试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住房公积金制度,将农民纳入公积金保障体系

导读今天关于浙江龙港市试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住房公积金制度,将农民纳入公积金保障体系这方面的信息是受到的大家的关注度比较高,很多人也是...

今天关于浙江龙港市试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住房公积金制度,将农民纳入公积金保障体系这方面的信息是受到的大家的关注度比较高,很多人也是想看看浙江龙港市试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住房公积金制度,将农民纳入公积金保障体系具体的详情,那么小编今天也是特地在网上收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信息内容来分享给大家,大家感兴趣的话可以接着看下面的文章。

9月1日从浙江温州龙港市农业农村局获悉,即日起龙港市正式在首批13个试点社区实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住房公积金制度,将农民群体纳入公积金保障体系。目前,已有首批50位农民提交建缴申请,经审核后将由市公积金管理部门为其开立个人账户。

据介绍,在首批13个试点社区,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可纳入公积金建缴对象,涵盖在村务农人员、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等,覆盖人群达23868人。申请者可按照不低于龙港市上年度最低月工资标准10%的比例,自愿缴纳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6个月后,可享受15万至50万元不等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建缴住房公积金的“无房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还可按月享受财政配缴补助,标准为个人月缴存额的25%,最高不超过每人每月75元。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账户封存满6个月的,可申请办理销户提取。(澎湃新闻)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