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披露不准确,陕西建工及时任财务总监被陕西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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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建工8月25日公告,陕西证监局决定对公司、时任财务总监王亚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2018年7月7日,公司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其中业绩补偿方作出承诺,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油工程)的财务报表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与上市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保持一致;除非法律、法规规定会计准则的调整或上市公司改变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否则,补偿期间内,未经上市公司董事会批准,不得改变北油工程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2021年4月28日,公司披露北油工程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说明的更正公告显示,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执行修订后的金融工具准则,北油工程重组交易对价的盈利预测及业绩承诺均系以上市公司本次修订前的会计政策作为计算基础,为保证业绩承诺计算的一贯性,2019年度按照原政策作为业绩承诺的计算基础。后经与业绩承诺各方协商,北油工程2019年度业绩补偿计算调整为按照与上市公司一致的会计政策为基础,将年度业绩实际完成金额由96亿元更正为75亿元,业绩承诺完成率由1023%更正为90.49%。

因未对重大资产重组标的适用与上市公司一致的会计政策,导致2019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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