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担保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披义务,合纵科技及实控人收深交所监管函

导读今天关于对外担保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披义务,合纵科技及实控人收深交所监管函这方面的信息是受到的大家的关注度比较高,很多人也是想...

今天关于对外担保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披义务,合纵科技及实控人收深交所监管函这方面的信息是受到的大家的关注度比较高,很多人也是想看看对外担保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披义务,合纵科技及实控人收深交所监管函具体的详情,那么小编今天也是特地在网上收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信息内容来分享给大家,大家感兴趣的话可以接着看下面的文章。

8月24日,合纵科技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泽刚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据查,公司披露的《关于违规对外担保及相关整改情况的公告》显示,2021年12月21日,公司参股公司天津市茂联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盈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盈联)与托克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克投资)签订镍冶炼中间品(MSP)买卖合同。2022年3月10日,经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泽刚签字,公司向托克投资出具担保函,为浙江盈联上述买卖合同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涉及金额4,500万元。2022年8月1日,浙江盈联向托克投资履行支付义务,公司连带担保责任解除。公司上述对外担保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泽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