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龙实业:子公司涉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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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龙实业8月22日公告,公司于近期收到控股子公司-江西世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龙生物科技”)转来的乐平市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案由为世龙生物科技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本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诉讼事由为,2019年9月1日,第三人沈勇与冯建华签订《股权代持协议》,该协议约定冯建华投入世龙生物科技500万元,持有10%的股份,自愿将该全部股份委托沈勇持有,由沈勇以自己的名义在世龙生物科技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及注册登记代为行使股东的权利。并将投资款500万元汇入沈勇名下。2020年8月21日,原告汪大中与第三人沈勇和冯建华三方签订《股权代持协议》,冯建华将第三人沈勇持有的世龙生物科技公司投资500万元占10%的股权转让给原告汪大中,第三人沈勇表示同意,并确定第三人沈勇代持的冯建华500万元占10%的股份归原告汪大中所持有,由汪大中享有世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投入500万元占10%的股权,原告汪大中享有该10%股权仍由第三人所代持,代为行使原告汪大中的权利。同时,冯建华向江西大龙物流有限公司的借款500万元及利息由汪大中负责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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