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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22日(农历2022年7月25日),海南:到2030年全岛全面禁止销售燃油汽车。
海南2030年全面禁止销售燃油车!提出光伏发电、风电发展目标
北京时间2022年8月22日,海南省人民政府近日印发《海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公共服务领域和社会运营领域新增和更换车辆使用清洁能源比例达100%。
到2030年,全岛全面禁止销售燃油汽车。除特殊用途外,全省公共服务领域、社会运营领域车辆全面实现清洁能源化,私人用车领域新增和更换新能源汽车占比达100%。
据海南省人民政府近日印发的《海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明确,将建立全省全域性绿色、智慧、高效的新型交通网络体系,分阶段、分领域逐步推进全省各类汽车清洁能源化,建设世界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
方案提出,大力推广新能源车船应用,落实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和相关扶持政策,分阶段分领域逐步推进全省各类汽车清洁能源化,建设世界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
文件明确,加快推进社会运营交通领域清洁能源化,以轻型物流配送、城市环卫、租赁车、网约车等领域为重点,推动新能源车替代,鼓励私人用车新能源化。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排放、低效率的老旧船舶,加快电、氢等新能源在船舶领域的应用,推进船舶“油改气”工作,重点在海口、琼海、三亚、三沙以及洋浦经济开发区等地建设船用液化天然气加注站,发展天然气车船。
到2025年,公共服务领域和社会运营领域新增和更换车辆使用清洁能源比例达100%。到2030年,全岛全面禁止销售燃油汽车。除特殊用途外,全省公共服务领域、社会运营领域车辆全面实现清洁能源化,私人用车领域新增和更换新能源汽车占比达100%。
随后,海南2030年全面禁止销售燃油汽车话题引发热议,登上微博热搜。
早在2019年3月份,海南就发布了《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规划》,规划提出“2030年全域禁止销售燃油汽车”的目标,成为全国率先提出2030年“禁售燃油车”时间表的省份。
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规划部分内容图片来源:海南人民政府官网
该通知提出了三个阶段性目标:海南公共服务领域力争2020年实现清洁能源化;社会运营领域力争2025年实现清洁能源化;私人领域车辆以增量严控、存量引导更替为主线,2030年起新增和更换全面实现新能源电动化。
图片来源: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规划
2022年3月份,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了《海南省2022年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若干措施》,以此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确保2022年海南新能源汽车在新增车辆中占比超过30%。
主要措施如下:
一、鼓励使用新能源货车。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在我省购买新能源载货营运汽车(含邮政快递及城市物流配送车辆)新车并在省内注册登记的,自车辆注册登记起一年内核算里程达3万公里后,按重型、中型、轻型及以下每辆车分别可申领3万元、2万元、1万元的运营服务补贴。
二、鼓励使用新能源环卫车。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在我省购买新能源城市环卫车新车并在省内注册登记的,自车辆注册登记起一年内核算里程达1万公里后,每辆车可申领2万元的运营服务补贴。
三、鼓励使用新能源旅游客车、班线客车。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在我省购买新能源旅游客车、班线客车新车并在省内注册登记的,自车辆注册登记起一年内核算里程达3万公里后,按大型、中型、小型及以下每辆车分别可申领2万元、5万元、0.8万元的运营服务补贴。
四、鼓励个人及其他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汽车使用环节,对在我省个人及其他领域(不含已申领本措施前三条的)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省内注册登记的,在可提供核算充电量的情况下,自车辆注册登记起一年内充电量大于2000度(含)每辆可申领2000元充电费用补贴,小于2000度每辆可申领1500元充电费用补贴。
五、鼓励淘汰老旧汽车。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我省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我省注册登记后,报废其名下在我省注册登记的老旧汽车(首次注册登记时间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且2021年12月31日之前已登记在其名下),可申领8000元报废旧车节能减排综合奖励。每位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8000元的奖励。
六、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试点。在2021-2022年试点期内,对巡游出租车、中重型卡车等重点应用领域示范应用项目给予奖励。其中,对投放换电车辆不低于100辆并实际以换电模式运营的巡游出租车项目,一次性给予200万元的奖励;对投放换电车辆不低于50辆并实际以换电模式运营的中重型卡车项目,一次性给予400万元的奖励。示范应用项目不超过10个,以申报项目综合评选结果为准。
据海南日报此前7月24日报道,今年上半年,海南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81万辆,完成年度推广任务进度(5万辆)的728%,同比增长133%;新能源汽车在新增车辆中占比达393%,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8个百分点。
截至今年6月底,海南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达19万辆,占汽车保有量的91%,高出全国平均水平7个百分点,保有量占比连续赶超天津、北京,仅次于上海,居全国省级地区第二。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海南日报、海南省人民政府官网
(转自: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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