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调整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涉及大宗交易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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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关于上交所调整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涉及大宗交易相关规定这方面的信息是受到的大家的关注度比较高,很多人也是想看看上交所调整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涉及大宗交易相关规定具体的详情,那么小编今天也是特地在网上收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信息内容来分享给大家,大家感兴趣的话可以接着看下面的文章。

上交所官网8月19日消息,为了进一步完善大宗交易制度,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及存托凭证大宗交易成交申报价格范围进行调整,并开通主板大宗交易成交申报的盘中接受时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交易规则》第10条中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存托凭证的大宗交易成交申报价格范围调整为:双方申报价格不得高于该股票当日竞价交易实时成交均价的120%和最高价的孰低值,且不得低于该股票当日竞价交易实时成交均价的80%和最低价的孰高值。

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均价=已成交金额/已成交股数。

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至0.01元。

二、开通主板大宗交易成交申报的盘中接受时段:本所每个交易日接受主板大宗交易成交申报的时间为9:30-11:30、13:00-15:30。前述时段接受的主板大宗交易成交申报于当日15:00-15:30进行成交确认。16:00-17:00仍暂不接受成交申报。

三、本通知规定的调整事项于2022年9月5日起实施。请各市场参与人做好相关业务和技术系统准备。本所其他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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