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月04日更新消息 陕西女子举报污染获刑后改判无罪 申请240万元国赔已获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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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月04日更新消息 陕西女子举报污染获刑后改判无罪 申请240万元国赔已获受理今天的热度非常高,现在也是在热搜榜上了,那么具体的08月04日更新消息 陕西女子举报污染获刑后改判无罪 申请240万元国赔已获受理是什么情况呢,大家可以一起来看看具体都是怎么回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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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女子举报污染获刑后改判无罪】举报家乡污染问题10年,2018年9月17日,陕西女工程师李思侠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警方刑拘。此后,她成为当地“首起涉恶势力”头目。经当地多次开庭,2020年6月16日,在羁押21个月后,李思侠被取保。

8月3日,上游新闻记者从李思侠家属处获悉,李思侠申请的国家赔偿已被当地法院受理。同样被当地法院受理了国家赔偿的,还有李思侠案的另一名当事人。

▲2019年2月27日,一审休息期间的李思侠。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李思侠家属告诉上游新闻记者,李思侠提出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赔偿、侵犯生命健康权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经济损失共计242万余元。

“我们是按照8小时劳动时间乘以3倍计算的人身自由赔偿……对她来说,每天24小时都是一种煎熬。”李思侠家属告诉上游新闻记者。

另一名当事人提出的国家赔偿共计101万余元。除此之外,二人还请求,当地相关部门在权威媒体和政府网站道歉,恢复名誉,以消除错案带来的负面影响。

“没有人愿意用五百万、一千万的所谓高额赔偿,去换取一年的自由。”李思侠的家属告诉上游新闻记者,太低的赔偿金无法体现正义的价值,无法抚慰创伤,更不利于防范冤案的再次发生。

今年59岁的李思侠是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城关镇双喜村人,作为村里第一位大学生,退休前,她曾是陕西一家国企的工程师。

2008年,入驻双喜村的两家石料加工厂,开始影响当地村民的生活,也改变着李思侠的命运。

当地村民说,由于运送石料的卡车毁坏村道,还污染当地的耕地和环境。不知如何维权的村民,找到了已经在西安定居多年的李思侠。此后,李思侠参与其中,和村民一起开启了与石料厂将近10年的抗争。在部分村民口中,李思侠是“为民请愿的环保卫士”。

2018年9月,李思侠被石泉警方带走。此后,当地街头出现通报,她成为当地“首起涉恶势力”的头目。

▲家人手机里的李思侠被捕前照片。摄影/上游新闻记者沈度

2018年9月17日,李思侠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拘。2019年2月27日,石泉县法院官方微信发布《重磅:石泉县首例涉恶案件今天开庭》。检方起诉书显示,从2013年起,李思侠通过网络发帖、上访举报等方式,不断反映当地石料厂无证开采、损毁道路、污染环境,并且代理村民向石料厂索赔。

同年9月30日,李思侠被批捕。随后,此案另两名嫌疑人魏智波和张海成,也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石泉警方刑拘。

公诉机关认为,李思侠等人的举报存在夸大和诽谤,设限宽墩导致村民出行不便,在换届选举中“以维护村道、防止权力旁落为由,煽动村民为魏智波投票”,三人共同犯罪部分已涉嫌恶势力犯罪。此外,检方列举李思侠的7项罪名中,还包括向村民索要“跑路费”、拒不退还1万元征地款等个人犯罪行为。

2019年6月13日,一审法院判决,李思侠纠集他人寻衅滋事行为“不属于恶势力犯罪”。但因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李思侠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张海成、魏智波以同样罪名分别获刑一年二个月、十一个月。对此,李思侠等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该案二审经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两次开庭审理后,2020年6月16日,李思侠被取保候审。7月28日,安康市中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在案件审理中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撤销一审刑事判决,返回石泉县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同年8月14日,石泉县法院准许检察院撤回对李思侠等3人的起诉。一天后,石泉县检察院对李思侠等人作出不起诉决定。这意味着,李思侠无罪,并可申请国家赔偿。

上游新闻记者贾晨

内容来自: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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