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财报虚假记载 未及时披露重要合同进展等,天海防务及相关当事人遭上海证监局行政处罚

导读 涉财报虚假记载 未及时披露重要合同进展等,天海防务及相关当事人遭上海证监局行政处罚今天的热度非常高,现在也是在热搜榜上了,那么具体...

涉财报虚假记载 未及时披露重要合同进展等,天海防务及相关当事人遭上海证监局行政处罚今天的热度非常高,现在也是在热搜榜上了,那么具体的涉财报虚假记载 未及时披露重要合同进展等,天海防务及相关当事人遭上海证监局行政处罚是什么情况呢,大家可以一起来看看具体都是怎么回事吧。

今天关于涉财报虚假记载、未及时披露重要合同进展等,天海防务及相关当事人遭上海证监局行政处罚这方面的信息是受到的大家的关注度比较高,很多人也是想看看涉财报虚假记载、未及时披露重要合同进展等,天海防务及相关当事人遭上海证监局行政处罚具体的详情,那么小编今天也是特地在网上收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信息内容来分享给大家,大家感兴趣的话可以接着看下面的文章。

天海防务8月2日公告, 近日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天海防务存在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要合同进展情况等违规违法事实。根据上述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14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天海防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 对其全资子公司金海运时任执行董事李露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 金海运时任常务副总经理 王志宏、时任财务负责人翟宏玲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对金海运时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兼任天海防务副董事长吉春林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对天海防务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刘楠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天海防务时任财务总监兼任金海运财务总监白雪华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