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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河环保7月31日收到深交所关注函,2022年7月22日,公司披露《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和《董事会未将股东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否决了深圳市信天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密技术”)和付东梅提交的《关于要求增加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7月28日晚间,公司披露《关于收到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精密技术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8月1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公开征集表决权。
对此,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对此表示关注,要求公司函询精密技术、付冬梅等相关方,就下列事项作出进一步说明精密技术是否向公司提出发布征集表决权公告文件的需求,如是,补充说明本次公开征集表决权事项的详细过程,包括但不限于精密技术提出发布公告需求和提交相应材料时间、双方协商过程、精密技术提交的材料清单等,精密技术和公司披露有关公告的时间不一致的原因,公司是否及时对精密技术通过上市公司发布征集文件予以必要的配合,是否符合《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的相关要求。
关注函要求精密技术、付冬梅等相关方补充说明直接通过证券日报而未通过上市公司披露征集文件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的相关要求。公司称提案人付东梅本人并未亲自提交《关于要求增加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亦未提供其授权代理人的有效证件和授权委托书。精密技术投诉称其向公司提供了付冬梅委托精密技术代为行使先河环保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权的授权委托书,而公司并未接收。同时,要求公司结合付冬梅向公司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和对应规则,具体说明公司不接收付冬梅授权委托书的原因,公司判定付冬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依据的充分性、合法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