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年07月26日更新消息 泰康保险集团这般操作是为何

导读  泰康保险集团回购核心骨干员工持股计划69%股权  7月25日,泰康保险集团在保险业协会披露信息,泰康保险集团回购泰康资产代表泰康保...

  泰康保险集团回购核心骨干员工持股计划69%股权

  7月25日,泰康保险集团在保险业协会披露信息,泰康保险集团回购泰康资产代表泰康保险集团核心骨干员工持股计划69%股权。回购完成后,员工持股计划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公告称,公司回购员工持股计划股份事宜,已签署股份回购协议并完成履行交易程序。变更股东事项需待银保监会完成对回购事项备案、对因此引发的章程修订事项核准,并且北京巿巿场监督管理局对公司章程所附股东名册进行备案后生效。

  核心骨干员工持股计划从2019年便进入处置期

  有泰康保险集团人士表示,此次回购系员工持股计划正常到期。

  2015年6月,原保监会发文明确保险机构开展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原则条件等。2015年7月,原保监会同意泰康人寿收购中信信托持有的泰康人寿251015625股股份(占总股本的8008%),泰康人寿应当将收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减少注册资本。

  泰康人寿2015年年报显示,截至2015年末,泰康人寿核心骨干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员工共计4612人,均为泰康人寿及其子公司领取薪酬并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参加持股计划员工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款项来源于其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及其他合法的资金来源方式。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份约为28亿股,占公司股本比例约为69%。

  2016年8月,原保监会同意泰康人寿进行集团化改组,公司名称变更为泰康保险集团,并由泰康保险集团独家发起设立泰康人寿,并将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保险业务及相关资产、负债转移至新设立的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此后,泰康保险集团在历年年报中均对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

  泰康保险集团的核心骨干员工持股计划从2019年便进入处置期。据该公司2019年年报披露,2019年5月,泰康保险集团员工持股计划到期处置方案报监管备案审批通过,自2019年起,员工持股计划进入处置期。截至2019年末,共有668人退出员工持股计划。2020年度、2021年度,分别又有96人、38人因离职原因退出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所持股权应当进行整体处置

  值得注意是,原保监会《关于保险机构开展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也明确规定,员工持股计划应当明确持股期限届满后的权益实现方式。非上市保险公司员工持股期限届满后,员工所持股权应当进行整体处置。

  泰康保险集团2021年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该公司共有22家股东,其中嘉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新政泰达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物虹联合投资有限公司为前三大股东,分别持股277%、139%、99%,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69%股份,为单一第七大股东。

  泰康保险集团2021年年报显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实施以来公司经营稳健,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公司未出现影响员工持股计划持续实施的经营及风险事件。

  从此次泰康保险集团的公开信息来看,被回购的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正好就是这部分股权。针对下一步动作,相关媒体记者采访泰康保险集团相关人士,其表示“就是员工持股计划正常结束,可披露的内容都在公告里。”

  (保险文化)

责任编辑:王婉莹

文章转载自:新浪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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