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记者独家获悉,证监会近日向行业内部通报称,经梳理排查,虽然证券基金行业总体落实《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记者独家获悉,证监会近日向行业内部通报称,经梳理排查,虽然证券基金行业总体落实《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2018年9月25日发布)各项要求,但仍有个别公司三年整改期限届满后仍存在境外子公司股权架构不简明清晰或境外子公司、返程子公司业务范围不合规等问题,还有个别公司工作程序与整改态度存在问题。未完成存量整改的公司多为行业规模居前的证券公司。
证监会在此次通报中表示,本次未完成存量整改的公司多为行业规模居前的证券公司,这与其走出去较早、海外收购行为较多,导致整改工作量相对较大、耗时相对较长具有一定关系,但也与其在整改过程中主观态度不积极或工作不认真有相关性。希望全行业引以为戒,持续加强对境外子公司的管控,压实母公司主体责任,防止问题反弹。
经梳理摸排,证监会发现,整改不力的公司主要存在如下四类问题:
第一,个别公司境外子公司股权架构不简明清晰。如中信证券存在控股平台下设控股平台、专业子公司下设专业子公司、SPV下设子公司、股权架构层级多达8层等问题,诺安基金在只有1家持牌子公司的情况下,设有2层控股平台,层级较为冗余;光大证券(维权)未完成至少1家子公司、1家SPV的注销,以及11家子公司、3家SPV的层级调整;中金公司仍有46家冗余的SPV未完成清理和22家SPV未完成层级上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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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载自:新浪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