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众:接获仲裁庭发出的同意中间裁决,亮智控股半年内不得处置或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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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众7月25日发布公告,有关该公司就Merit Horizon违反Merit Horizon贷款协议向香港仲裁庭提起仲裁的相关事宜。于2022年7月22日,该公司接获仲裁庭发出的同意中间裁决,当中表明(其中包括):

在同意中间裁决做出之日起6个月内,Glassy Mind Holdings Limited(GMHL)(亮智控股有限公司)不得自身或通过其代理、授权人士或以其他方式就其拥有的该公司91亿股股份(包括该等股份的可追溯的孳息及/或由其产生收益)采取任何行动或以任何形式进行处置、处理、转让、质押或在其上设置任何权利负担;及

在该公司拟于2022年7月24日(或任何经更改的任何时间)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GMHL须就第1项及第4项决议案投弃权票,就第5项及第6项决议案投反对票(为免生疑问,第2项及第3项决议案不设投票限制)。

另外,仲裁庭决定及认为,在考虑现有证据后,从表面证供来看,仲裁庭对该案(即该公司就Merit Horizon违反Merit Horizon贷款协议提起的且GMHL被Merit Horizon追加为第三方的仲裁案)具有司法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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