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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新石器时期,黄河流域中、下游就出现了原始的农业活动,长江流域也同时出现了原始农业,这时的开发利用都是在条件较好的土地上。到商代时,种植业已成为社会的主要经济支柱,并饲养了大批家畜。由于取水技术的推广,作物品种也显著增加。至战国时期,铁制农具基本上取代了石、木制农具,种植业在整个大农业中明显地上升为主导部门。这时,甚至出现了不少大型水利工程,著名的都江堰就是在这时兴建的。当时全国约有2000万人口,平均每个农户有耕地约67公顷,粮食单产合1,620公斤/公顷。到西汉时推行了屯垦和军垦,使农垦区迅速扩大。至公元2年(西汉平帝元始2年),耕地面积已达3800万公顷。西汉末年,传统农业初步形成,单产提高到1980公斤/公顷。东汉时,屯田制又有了进一步发展。在封建社会中期,长江以南及巴蜀各地,已发展为比较重要的农耕区。而黄河流域则因游牧民族的进入,种植业基本上停步不前;东北辽河流域及西北河西走廊的种植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唐朝年间,屯垦得到大力发展,农业重心已从北方转到南方。唐朝天宝14年,全国人口约5291万,耕地约7,3333万公顷,人均4公顷。宋辽时期的屯垦继续有所发展,特别是金统治者,在黑龙江地区大规模垦荒。元代统治者虽然注意到黄河流域农业的恢复,但农业的重心仍在江南。明初年间,统治者鼓励开荒,重视屯垦。清统治者在开放对东北的封禁政策以后,实行屯田拓荒,耕地面积有了进一步扩大。清中叶,由于复种指数的增加,玉米和甘薯等高产作物的推广,单产提高到了2,752公斤/公顷。19世纪中叶以来,清政府实行移民,逐渐形成了我国目前农耕区的轮廓范围。至1949年,全国耕地总面积达9,7333万公顷,其中水田占23%,旱田占77%。
各业用地的地理分布与土地资源条件基本上相适应
数千年的农业开发史,农、林、牧各业用地都有相对集中的空间区域。在广大的农耕区中,又大致以淮河为界,其南以水田稻作为主,其北是以小麦、玉米、大豆、棉花为主的旱地,并形成了各自的熟制。一般来说,这里农业生产比较稳定,单产自北向南增高。其余20%多的是耕地,主要分布于阶梯的第二级,分为西南和西北两大片。西南也是以水田为主;西北是指内蒙古、宁、甘、新四省区,耕地面积的扩大是18世纪末叶以后的事。目前的耕地面积约占全国的10%稍多,绿洲农业在这里占有很重要的意义。位处第一级阶梯的青藏高原地区,是典型的高寒地区,农垦条件差,耕作业历史短,耕地面积仅60.7万公顷,主要分布在河谷地区。
从东向西经内蒙古、甘肃、新疆和青藏高原,包括草甸草原、草原、荒漠草原、山地草原和高原草原等草地类型。总面积约220万平方公里,是放牧畜牧业分布的主要地区,是我国的畜牧业基地。在南方山地虽有0.67亿公顷,放牧畜牧业并不很发达。广大的农区,则以家饲为主。
有林地面积占总土地面积的148%,主要分布在东北大小兴安岭与长白山,西南的岷江、金沙江、雅鲁藏布江中下游以及山南地区和南方林区三大区域。
上述土地利用结构的空间布局,是劳动人民几千年以来长期和土地资源打交道的结果,与我国土地资源质量的空间差异、土地的适宜性基本上是相吻合的,因而能较好地发挥土地生产潜力,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并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