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2022年1月20日(农历腊月十八,星期四)至2022年2月16日(农历正月十六,星期三),2022年2月17日(农历正月十七,星期四)开学;暑假2022年7月7日(星期四)至2022年8月31日(星期三),2022年9月1日(星期四)开学。
(二)普通高中学校。寒假2022年1月26日(农历腊月二十四,星期三)至2022年2月16日(农历正月十六,星期三),2022年2月17日(农历正月十七,星期四)开学;暑假2022年7月14日(星期四)至2022年8月31日(星期三),2022年9月1日(星期四)开学。
公共节假日安排
2022年全市普通中小学公共节假日安排,原则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工作要求
(一)严格假期时间安排。各县区、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课程方案和国家节假日安排等有关规定要求,安排好放假时间,严禁随意调整假期时间、增减假期时限。学校因设置考试考点等原因需调整假期安排的,要按照对等时间调整,经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报市教育局备案。如遇恶劣自然灾害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可能对学生安全造成危险的情况,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有关预案自主决定停课,同时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严禁假期违规补课。严禁学校在节假日期间组织集体上课,严禁学校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各类面向在校学生的复习班和培训班。禁止学校在节假日期间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禁止和严肃查处教师有偿家教,杜绝出现各种违规办学行为。
(三)做好假期疫情防控。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各县区、各学校要克服懈怠思想,完善校园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守好教育系统疫情防线。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尽量不到中高风险地区,避免前往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妥善安排好假期生活。
(四)加强假期安全教育。各县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安全教育和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切实把安全工作做足、做细、做实。假期前,各学校要对师生集中进行一次包含防溺水、交通、食品卫生、疾病防控、防中毒、防触电等内容在内的安全教育。要注重以多种形式做好学生假期安全教育提醒。要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拉网式大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不留隐患,切实维护假期校园秩序。
(五)科学指导假期生活。各县区、各学校要为学生提供系统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各中小学校要合理控制假期作业总量,各科作业要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减轻学生假期作业负担。要利用好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加强传统文化教育。要通过多种形式,教育和引导中小学生在假期期间文明出行、文明上网,全面丰富假期生活。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假期期间免费向学生开放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体育馆等学习和活动场所,为学生自主学习、探究提供便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