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4日水果店主因引起新冠传播危险被立案

导读  2022年1月14日(农历2021年12月12日),水果店主因引起新冠传播危险被立案。  水果店主因引起新冠传播危险被立案。实施引起新冠病


  2022年1月14日(农历2021年12月12日),水果店主因引起新冠传播危险被立案。

  水果店主因引起新冠传播危险被立案。实施引起新冠病毒传播危险行为,官方通报:安徽一水果店主因引起新冠传播危险被立案侦查。

  北京时间2022年1月14日,据休宁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1月13日,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公安局发布一则通报。

  通报称,经公安机关侦查,休宁县海阳镇女人街桂兰水果店店主武某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实施引起有新型冠状病毒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2022年1月13日,休宁县公安局对武某某以涉嫌刑事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目前,休宁县人民检察院已对该案提前介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休宁县公安局

  2022年1月13日

  来源:中国新闻网

  (转自: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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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果店主因引起新冠传播危险被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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