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高级法院对张维平等5人拐卖儿童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了一审法院刑事部分的判决:张维平、周容平被判处死刑,另外两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另一人被判处十年监禁
2021年12月29日,被拐儿童申聪(化名)的父亲申军良告诉澎湃新闻,广东高院法官来到山东,将二审判决交给他
本案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发现,从2003年到2005年,被告张维平通过故意搭讪遇到了被拐卖儿童的家人,利用他的不备,带走了孩子,卖掉了利润,累计犯罪8起;此外,被告周容平建议与杨朝平、刘正红、陈寿碧密谋,闯入出租屋,捆绑受害人母亲,强行带走申聪,交给张维平出售
根据一审判决,张维平拐卖9名儿童的犯罪地点有4次在广州增城区,1次在广州黄埔区,另外4次在惠州市博罗县当时最小的1岁,最大的3岁,被拐的9名男孩,其中8人被卖给河源市紫金县
据张维平说,他拐卖的九个男孩都是通过梅姨找到买家的目前还没有查明梅姨的身份
张维平、周容平等5名被告均来自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来自同一村庄案发11年后,2016年3月,上述5人被警方逮捕
一审期间,申聪的父亲申军良夫妇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赔偿损失当时,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损失无法查明,驳回了他们的要求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张维平、周容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判处杨朝平、刘正红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判处陈寿碧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三千元
申军良夫妇和五名被告人在一审宣判后提出上诉
案件审理期间,申聪于2020年1月被警方发现此外,被拐9名儿童中的另外5人也被警方发现
广东高院于2021年12月10日对此案作出二审判决
根据判决,广东省高等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对张维平、周容平、杨朝平、刘正红、陈寿碧等5人的定罪量刑;撤销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申军良夫妇诉求的判决,判决张维平、周容平等5名原审被告连带赔偿申军良夫妇物质损失39.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