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国务院公布《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对实施了30年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一次修改与更新。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牙膏被列为普通化妆品,部分牙膏所谓的美白功效将不在新条例允许宣传的范围内。新条例中,允许牙膏宣称具有防龋、抑牙菌斑、抗牙本质敏感、减轻牙龈问题等功效。宣称上述功效的产品,在按照功效评价标准进行人体功效验证后,应当将相关评价依据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化妆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化妆品广告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此外,牙科医生提醒,因会延误病情,不建议使用通过药物止血的牙膏。
网友评论
有网友表示:牙膏不是一直都不能美白牙齿的嘛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一大亮点是,首次将牙膏参照有关普通化妆品的规定进行管理。
条例第七十七条指出:“牙膏参照本条例有关普通化妆品的规定进行管理。牙膏备案人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功效评价后,可以宣称牙膏具有防龋、抑牙菌斑、抗牙本质敏感、减轻牙龈问题等功效。”
牙膏也算化妆品?这我们就要看一下化妆品的定义。
根据条例,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
同时,条例还按照风险程度将化妆品分为特殊化妆品和普通化妆品,国家对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对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的化妆品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为特殊化妆品。
不许瞎吹!化妆品不得宣传有医疗作用
使用28天肌肤年轻12岁?一周美白宛若新生?甚至还能用化妆品治病?在我国当前化妆品市场中,夸大化妆品功效的问题比较突出,也一直饱受消费者诟病。
“化妆品的功效宣称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条例要求,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在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专门网站公布功效宣称所依据的文献资料、研究数据或者产品功效评价资料的摘要,接受社会监督。
除此之外,条例还明确,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在对化妆品广告的要求中也提到,化妆品广告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