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社会保险费欠费补缴申报条件是什么

导读文章转载自:华律网我国居民现在基本上都已缴纳了社会保险,其缴纳方式分为用人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对于用人单位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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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居民现在基本上都已缴纳了社会保险,其缴纳方式分为用人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对于用人单位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情况,国家是有相关法律约束的需要及时进行补缴,丹东市的单位在申请社会保险欠费补缴手续时要符合哪些条件呢?下面小编带大家了解。

一、丹东市社会保险费欠费补缴申报条件是什么

企业欠缴养老社会保险费补缴保费

二、丹东市社会保险费欠费补缴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

第二十六条:参保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缴清欠费。

三、丹东市社会保险费欠费补缴办理材料

单位原始档案、原始工资表

四、丹东市社会保险费欠费补缴办理地点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青年大街67号劳动保障大厦3楼丹东市人社局政务服务大厅

五、丹东市社会保险费欠费补缴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休息)

六、丹东市社会保险费欠费补缴需要多长时间

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承诺时限0个工作日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一种缴费性质的社会保障,资金由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给与相应的补贴,只要人们履行了缴费的义务就可以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丹东市的社会保险欠费补缴办理地点在丹东市振兴区青年大街67号劳动保障大厦3楼,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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