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的手续是公司的相关人员带好公司经营报告和其他的相关材料,向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之后,符合规定的上报组织进行审核最后给出结果。关于黔南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有哪些手续的问题,下面由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黔南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有哪些手续
受理,社会保障局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申请材料齐全,予以受理。
审核,组织审查并提出审核意见。
办结,根据审查结果,合格的制发证件或给出相应结果,对不符合条件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二、黔南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地点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X901(黔南大道)匀都国际办公楼B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黔南社会保险费延缴法律依据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3〕141号)
第二条:高级专家离休退休年龄,一般应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对其中少数高级专家,确因工作需要,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征得本人同意,经下述机关批准,其离休退休年龄可以适当延长……。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
第二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
第二十五条:参保单位因不可抗力无力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暂缓缴纳一定期限的养老保险费,期限不超过1年,暂缓缴费期间免收滞纳金。到期后,参保单位必须全额补缴欠缴的养老保险费。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黔南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一般都是要向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的,申请的地点是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X901(黔南大道)匀都国际办公楼B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做一对一的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