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企业为了慈善活动、公益事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而做出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
企业为了慈善活动、公益事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而做出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会计制度规定的利润。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但结转年限自捐赠发生年度的次年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三年。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