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拟在吉林、内蒙古多地设立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

导读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2月7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发布关于对拟设立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进行公示的通知按照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承...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2月7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发布关于对拟设立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进行公示的通知按照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在地方申报和征求部门意见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组织了专家评估论证,拟在吉林省四平市、辽源市、通化市设立吉西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在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赤峰市设立蒙东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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