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一名男子住在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的低风险区。8月10日以来,社区工作人员多次通过微信向当事人转发临时静态管理通知,并利用...
一名男子住在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的低风险区。8月10日以来,社区工作人员多次通过微信向当事人转发临时静态管理通知,并利用发放生活用品等机会,向当事人通报了严峻的防疫形势,提醒当事人不要外出,不窜门,也不聚集。8月10日至8月17日,当事人仍每天私下外出两次,并到同一单位楼上亲戚家吃饭。
8月17日,该男子核酸检测呈阳性。由于他不服从防疫管理,未执行防疫紧急情况下的决定,同一单位的所有居民都被紧急转移隔离,社区的风险等级也相应增加,增加了疫情防控难度,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公安部门将在其完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依法给予其行政拘留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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