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月25日更新消息 路人放倒正在拖拽女子的施暴者致其轻伤一级 被判为正当防卫

导读 大家好,我是小G,目前大家对于路人放倒正在拖拽女子的施暴者致其轻伤一级 被判为正当防卫的消息都颇为感兴趣,那么小G也是特地去收集...

大家好,我是小G,目前大家对于路人放倒正在拖拽女子的施暴者致其轻伤一级 被判为正当防卫的消息都颇为感兴趣,那么小G也是特地去收集了一些关于路人放倒正在拖拽女子的施暴者致其轻伤一级 被判为正当防卫方面的消息来分享给大家,让大家快速了解到具体的来龙去脉,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接着看下面的内容哦。

【路人放倒正在拖拽女子的施暴者致其轻伤一级】“你的案子办结了,可以安排时间过来拿不起诉决定书。”“真的吗?我可以现在过去吗?”日前,于某接到通知后立即赶到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检察院,迫不及待地从检察官手里接过不起诉决定书。作为一个见义勇为的热心人,于某终于摘掉了犯罪嫌疑人的帽子。

2021年7月16日凌晨2点,于某与朋友就餐后,在回家路上看到一名男子拉扯、拖拽一名女子,并多次用胳膊勒住女子的脖子,女子反抗大喊。见状,于某与一名过路女子上前劝阻,询问受侵害女子与施暴男子是什么关系,受侵害女子表示不认识施暴男子。见男子用左臂紧紧勒着女子的脖子,于某劝说男子放开女子,该男子拒绝并用右肘击打于某颈部。于某随即将男子放倒,致其左胫腓骨下段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一级。另查明,案发时,施暴男子与受侵害女子系男女朋友关系。

随后,公安机关以于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向红山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受案后,检察官重点审查了不法侵害的现实性、紧迫性、危险性,以及防卫意图、防卫对象、防卫手段、防卫限度等要素。经审查,检察机关认定于某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决定对其作不起诉处理。

但案件还没有结束,施暴男子最初希望对于某判刑,后来又改为要求于某对自己进行赔偿。

“对其诉求不能置之不理,但公平正义也不能靠和稀泥实现。”于是,检察官开展多次释法说理,面对面向该男子展示、解释法条和相关判例,最终该男子放弃了不合理的诉求。

另一边,检察官也没有忘记已经取保候审、正焦急等待结果的于某。近日,检察官履行了承诺,向于某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

原标题:路人放倒正在拖拽女子的施暴者致其轻伤一级,检方:正当防卫

内容来自:中国网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