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文章来源:伊秀
成都出台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措施。其中,已备案的市场性租赁住房,房屋在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的,缴存人月提取限额由1...
文章来源:伊秀
成都出台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措施。其中,已备案的市场性租赁住房,房屋在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的,缴存人月提取限额由1340元提高到1800元;房屋在郊区新城的,缴存人月提取限额由800元提高到1200元。已备案的政策性租赁住房,按实际租金提取。未备案的租赁住房,全市范围内月提取限额由700元提高到1000元。租房提取既可按月,也可按季。
成都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判定。已备案的市场性租赁住房,房屋在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的,缴存人月提取限额为1800元;房屋在郊区新城的,缴存人月提取限额为1200元。未备案的租赁住房,缴存人月提取限额为1000元。已备案的政策性租赁住房,按实际租金提取。
阶段性政策实施期间,缓缴企业的缴存人办理租房提取,不受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的限制。其他申请条件及申请资料仍按原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