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文章来源:伊秀学术界普遍认为,冠夫姓是夫权婚姻的产物。这是一种在世界上多个国家都常见的现象,大致分为以下几类:是以“夫姓+父姓+氏
文章来源:伊秀学术界普遍认为,冠夫姓是夫权婚姻的产物。这是一种在世界上多个国家都常见的现象,大致分为以下几类:是以“夫姓+父姓+氏”进行组合。中国宋代以后直到民国初年,在户籍文书、族谱宗谱、完粮纪录等正式纪录中,对已婚妇女通常采取双冠姓。比如说,姓张的男士娶了姓王的女人,在正式公文里、或写进族谱里她就成了“张王氏”。
香港政商界已婚女士冠夫姓的比例高于其他行业的女性,主要是因为香港中西荟萃、古今交融,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其一是民国法律的影响。香港在1971年前,针对中国人没有专门的婚姻条例,是按照《大清律例》、中国传统习俗、英国法律制度等,对婚姻共同作出规范。
英国习惯法的影响。姓名权是夫妻人身关系的重要内容。对此,香港法律没有作出明文规定,而是沿用了英国的习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