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新材”)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3月1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41号)。瑞泰新材将在股票发行阶段的相关文件中披露2021年度经审计的主要经营业绩、财务指标及2022年1-3月业绩预计情况等信息。
瑞泰新材2021年度合并口径的主要经营业绩及财务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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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此外,2022年1-3月,瑞泰新材预计2022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64,000-186,000万元,同比增长101%-12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8,100-20,500万元,同比上升104%-131%;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7,100-19,500万元,同比增长96%-123%。上述业绩预计情况系子公司瑞泰新材财务部门初步预计数据,不构成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中国证监会已同意瑞泰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注册申请,瑞泰新材将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开展后续工作,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八日
来源:·中证网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