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本文转载自:财理财 需要关注更多财经知识可访问财理财了解 “生育险的报销期限一般是婴儿出生的18个月之内。职工本人或者其所在的单
本文转载自:财理财 需要关注更多财经知识可访问财理财了解“生育险的报销期限一般是婴儿出生的18个月之内。职工本人或者其所在的单位可以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证明等到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生育保险报销有时间限制,劳动者可以向相关单位申请报销。错过了生育保险报销时间,是没有补办申请的。由于各省市大部分会针对当地实际情况而制定相关方法,所以各地生育保险报销时间都有所不同,生育保险报销时间应当以当地的社保中心为标准,时间长的可在18个月内报销,但部分地区及城市限制于6个月内。
报销时限:
1、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2、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4、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
需要注意:
用人单位在职工生育30日内凭《登记表》、《出生医学证明》、出院小结等证明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将职工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拨付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必须将其用于职工在产假、护理假期间内应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因缴费基数低于工资收入,造成职工生育贴、护理假津贴降低的,差额由用人单位补足。。
生育保险过期未报怎么办?
自2004年1月1日起,各单位职工发生的符合相关的生育或计划生育费用向市医疗保险结算管理中心申报截止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逾期作放弃处理。各单位2004年1月1日起以前已发生的符合相关的尚未报销的费用,请务必于2004年3月31日以前报市医疗保险结算管理中心审核报销,过期不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