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球范围内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兴未艾,工业互联网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的产物,对未来工业发展将产生全方位、深层次、革命性影响。为顺应这一重要趋势,近年来,我国各地区、各行业围绕构建网络、平台、安全三大功能体系,增强工业互联网产业供给能力,积极培育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我国工业互联网发展水平持续提升。
但同时也要看到,与消费互联网平台具有显著的平台网络效应、自发形成集中发展格局等特点不同,工业互联网平台具有的三方面特征,使其未来有可能形成高度分散的发展格局,甚至出现低水平重复竞争和“大而不强”的局面。一是客户需求存在高度差异化、个性化特征,难以形成显著的网络效应。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客户是企业,连接的对象是生产设备、零部件及最终产品。由于企业的需求各异,工业互联网平台需要为每个企业提供个性化、定制化服务。有统计显示,在工业互联网平台提供的服务中,有30%是平台通用功能,有70%属于个性化交付,难以产生边际成本近乎为零的网络效应,也难以实现低成本扩张。二是大量的人才和资金需求使平台的发展能力受限。工业互联网平台拓展客户时,需要大量既了解信息技术又熟悉企业流程的复合型高端人才,还需要大量资金进行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过程中资金投入大、人才需求高,使得工业互联网平台难以实现快速扩张。三是工业互联网平台具有较强的用户黏性,企业从一个平台迁移至另一个平台需要较大的转换成本,这种平台“锁定效应”增加了企业迁移的难度,同样不利于形成相对集中的发展格局。
必须看到,我国工业企业数量全球第一,具有丰富的工业互联网应用场景和巨大的市场规模,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具有独特优势。但是,同质化、分散化的发展趋势将大大削弱我国工业互联网在这些方面的潜在优势。
一方面,工业互联网属于新兴事物,很多相关技术尚不成熟,需要集中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研发投入,过于分散的发展格局将导致力量分散,进而影响工业互联网的整体发展速度。另一方面,过多且同质化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将造成能力上的重复建设,增加发展成本。信息技术具有巨大的规模经济潜力,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已经较为发达的情况下,理论上一个工业互联网平台可以接入并服务的企业和设备数量能无限扩展,而过多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将造成大量的重复性投入,降低整体效益。还要看到,分散化发展不利于形成我国相对于其他国家的比较优势。与世界领先水平相比,我国的工业互联网平台虽然不存在技术代差,但发展水平依然相对滞后,要培育出世界级领先水平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亦需要形成相对集中的发展格局。
为有效避免工业互联网平台领域可能出现的高度分散化的发展格局,可考虑引导形成“少数基础性平台+大量专业性平台”的发展模式。具体来看,可将工业互联网平台划分为两大类型。一类是基础性平台,这类平台可提供全面系统的能力,包括设备接入能力、软件集成能力、大数据和云计算支撑能力,这类平台建设投入非常巨大,但支撑能力非常广泛;一类是专业性平台,这类平台可以架构于基础性平台之上,借助基础性平台设备互联、软件集成等通用功能,集中开发针对特定行业、领域或特定区域企业的应用能力,为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对于前者,可集中力量推动,充分发挥我国的规模优势;对于后者,可推动形成充分竞争的格局。“少数基础性平台+大量专业性平台”的发展模式,既能发挥我国工业规模大的优势,又能发挥专业性平台的细分功能,更好满足企业的个性化需求,最大程度地发挥工业互联网平台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推动作用。
为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更好发挥政策引导作用。一是明确重点打造少数几家基础性平台的政策导向。《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基本形成具备国际竞争力的基础设施和产业体系,形成3至5个达到国际水准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对此,可考虑进一步明确这3至5个工业互联网平台为基础性平台,为专业性平台提供基础支撑。二是推动各地将区域性平台架构于基础性平台之上。各地方在发展本地的区域性工业互联网平台时,需避免重复建设,可考虑选择将其架构于基础性平台之上,集中发展为本区域产业集群和企业服务的专业化能力,形成与基础性平台错位发展的格局。三是引导企业选用架构于基础性平台上的专业性平台。各地政府在支持和引导企业上云、上平台时,可考虑重点支持那些与基础性平台展开合作、架构于基础性平台之上的工业互联网平台,避免选择小而全、自成体系、能力不足的平台企业或互联网服务型企业。这样既能对基础性平台的发展形成支撑,也能有力提升企业的数字化、网络化基础能力,使企业切实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