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8购物节”刚刚落下帷幕,一些商家刷单造假的问题便浮出水面。
据报道,有数据显示,6月18日当天,15位消费者一下子购买了188台电视,平均每人买了10台以上的电视。
而在直播带货领域,刷单问题亦不容小觑。一场直播,动辄几百万、几千万的观看量,上亿元的成交额,可能让很多商家垂涎三尺。不过,有商家发现,自己找的直播带货不仅无法实现原本希望中的大卖,甚至收入都无法覆盖主播的出场费。
出现上述现象,某种程度上,是因为刷单制造了虚假繁荣,误导了很多人。“刷单”即虚假交易,是一种通过付费委托个人或组织假扮读者、观众或者消费者,从而提升阅读量、点击量、观看量、销量的行为。
据报道,在直播热的带动下,屡禁不止的刷单“灰产”正在重新活跃,直播间粉丝、点赞、人气、评论皆可刷。增粉100只要8元、“1288赞+88条真人评论+10万播放”只要30元,甚至粉丝评论、互动、销量、发言的间隔时间,都可以随意设置。“刷单已经是行业内的普遍现象了。”这是多位行业内人士无奈的共识。
客观来说,刷单之所以屡禁不止,一方面,是因为技术上确有难度。在刷单与反刷单的博弈中,可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从技术上看,刷单行业的背后是群控行业。所谓群控行业,可以想象一个放置了很多的大铁架子,每个手机都接着充电线,手机里面有SIM卡,运行着很多软件,然后可以控制和指挥这些手机。用铁架子上的手机,虚拟出一个个用户,就像有人在真的用手机一样。
平台可以检验手机的GPS位置,如果手机的GPS位置一直不变,就判断是群控的手机。不过,现在也有设备可以发送假的GPS信号。当然,平台还可以想办法,比如要求得到手机的加速度传感器数据,但这可能会遭遇对过多数据权限要求的质疑。
此外,平台还可能会遇到用真人来完成任务的刷单形式。比如,如果购票网站的验证码太过复杂,抢票软件会把这些码通过“打码”平台传给真人识别,然后再把结果返回。每完成一个这样的码,能拿到几分钱至1毛钱的回报,大量操作后也是一笔收入。而刷单这种行为,从根本上可能很难杜绝。
除了技术上的博弈,更深层次看,刷单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看作是“各方共谋”。首先是网红、大V的需要。流量多了,粉丝多了,别人眼中的影响力就越大,自然售卖广告、直播的价格更高。在刷单的指引下,有时刷单能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比如现在的平台推荐往往是基于算法,从受众的反应中判断其受欢迎的程度,然后决定推荐程度。这是一种强者愈强的算法。所以,先找一些人刷单,就会让系统的算法产生“这个内容受众很喜欢”的判断,进而给予更多推荐。
其次,刷单也是甲方的需要。如果刷单可以用1块钱做出10块钱的声势,在行业都如此操作的情况下,用10万块钱做出了1000万的流量,刷单可能就成了自然而然的办法。此外,对平台来说,一方面,平台有动机剔除僵尸用户,剔除刷单,但刷单也造就了平台的繁荣,即便这种繁荣是有水分的。不管是面对商家,还是面对社会、投资人、资本市场,平台在某种程度上亦需要这些虚假繁荣。
但各方的这种“合谋”,是一种短期性的“繁荣”,并不意味着有长期合理性,也不意味着对行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有利。所以,平台需要不断想办法,去杜绝虚假用户。而对于相关监管部门来说,应积极地在法律范围内打击刷单“灰产”。
当然,这并非一日之功,是一个长效治理的问题。对于中小商家而言,如果想避免“不赚反亏”的刷单假繁荣,不妨与直播机构签订以效果为导向的合同,把销售指标放入合同约定中。至于主播带货之后高退货率的问题,可在合同中约定退货率,或者以退货期之后的成交量为准,减少自己的损失。
更为重要的是,被刷单裹挟的各方需要明白,凭借刷单制造的一时虚假繁荣,并不能带来长足的效益,同时可能会伤害整个行业的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