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

导读 相信目前很多小伙伴对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都比较感兴趣,那么小搜今天在网上也是收集了一些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相信目前很多小伙伴对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都比较感兴趣,那么小搜今天在网上也是收集了一些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相关的信息来分享给大家,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1、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内容:“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2、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3、” 2017年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在婚姻法司法解释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的基础上增加两款,分别作为该条第二款和第三款。

4、 2018年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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